建筑电气现行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电气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和高效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根据给定搜索结果对建筑电气现行设计规范的详细解读:
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为了统一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而制定的。该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住宅建筑附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
1.1 供配电系统设计
供配电系统应按住宅建筑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设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住宅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1.2 负荷分级
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的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1.3 电能计量
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3.3.1的规定。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当10层~18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
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住宅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配置标准应符合表14.3.2的规定。电子周界防护系统应与周界的形状和出入口设置相协调,不应留盲区。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的信息识读器底边距地宜为1.3m~1.5m,安装方式应具备防破坏措施,或选用防破坏型产品。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住宅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地下停车库、周界及重要部位宜安装摄像机等规定。
2. 其他相关规范
除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外,还有其他相关的设计规范,如《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这些规范都对建筑电气设计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综上所述,建筑电气现行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这些规范共同确保了建筑物电气系统的科学性和安全性。